《原神》“战胜”腾讯 但内容创造者们依旧悲催
“你看到了嗎?《原神》登錄騰訊應用寶了?!?/p>
昨天晚上,群里不知道誰發了條信息,我這才留意到,《原神》竟然真的出現在了騰訊的應用寶里,要知道作為平臺渠道商,騰訊之前一直是“屏蔽”《原神》的狀態,此次出現,毫無疑問透露出一個信號:《原神》,終于突破了騰訊的限制。
或許很多人不知道,《原神》,這款2020年最火爆的游戲,被蘋果公司評選為2020年年度手游的游戲,之前卻因為渠道問題,幾乎和大部分渠道平臺都鬧了個不歡而散。
而這一切的源頭,則是渠道商和游戲內容公司5:5分成的比例。
在國內,一款手游想要發行時獲取更多的平臺推薦和多渠道,就需要借助各種手機商店的推廣和推薦來人氣最大化,小米商城、華為商城、蘋果商城……不管你用的哪款手機,都是需要在自己軟件商城里下載軟件,沒錯,那就是渠道平臺。
與國外普遍3:7(游戲內容商場占70%)收入比例不同的是,國內游戲廠商在收入比例方面要低得多,只有50%。這還不算各種通道費、SDK等等,這也就形成了一種頗為無奈的現狀:游戲內容創作者辛辛苦苦研發了兩三年的游戲,獲取利潤的時候,大頭都在渠道商手里,而這些創作者們,只能收獲一半,甚至不到一半的利潤。
那為什么國內的分成比例沒能和國外同步呢?
?
主要還是之前“游戲小廠”,或者說是“垃圾游戲”太多鬧的。
最初平臺渠道商也沒那么黑,客客氣氣的準備37分,你3我7,但架不住那些沒多少創作能力,但想搶資源的廠商“自降身價”,其他公司給你37分,我給你46分,甚至55分,只要你能推薦我的游戲,給我帶來收入,你拿大頭也行啊。
送到嘴邊的肉,你讓平臺渠道商吃是不吃?
于是,5:5的分成比例,居然就這么成為了國內的標準分成比例。這或許就是傳說中的“內卷”后遺癥了吧。
《原神》最初上線時,和各大安卓陣營的渠道商都有過接觸,希望將比例定在3:7,奈何各大渠道商根本不買《原神》的賬,不同意這種分配比例,《原神》也是頭硬,不同意我就不和你們合作。
結果,憑借著自身超高的游戲水準和運營模式,《原神》大爆,反過來讓這些渠道商紅了眼。
年初,小米商城最先妥協,以3:7的比例上架了《原神》,然后這兩天,騰訊的應用寶也上架《原神》,不出意外,也是接受了3:7的比例。
可以說,《原神》用一己之力,打破了這種近乎于“潛規則”的比例壟斷,為優質游戲內容創作者們,出了一口惡氣。
但可惜的是,《原神》終究只是個例,內容創作者給平臺打工,仍然是國內非常普遍的現象。
以網絡小說為例,早先閱文“霸王條款”就一定沖上熱搜,作者寫的作品,自己沒有自主權的現象即便是現在都還存在。
其中最典型的要數現如今火爆異常的《鬼吹燈》系列,你敢相信嗎,《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在糊里糊涂把作品版權賣掉后,居然連繼續使用“胡八一”當主角去寫小說都不被允許了。甚至當天下霸唱為了維權打官司,結果被判定失敗,還賠了一百多萬。從此,《鬼吹燈》再也不是天下霸唱的《鬼吹燈》了。怎一個慘字聊得?
電影市場上,內容創作者們的日子也不好過。當你辛辛苦苦創作出了一部電影,上映后準備收回票房的時候,你會發現,你需要繳納3.3%的特別營業稅、5%的電影事業專項資金。這就只剩下91.7%了。
還沒完呢。
在可分賬票房里,通常要拿出7%給院線,拿出50%給電影院。
還沒結束。
在剩下的票房里,中國電影全資子公司中影數字電影發展有限公司還得拿走1~3%,作為代理發行費用。
扣完這些亂七八糟的之后,真正的內容制作方和發行公司,最后可能只有35~40%的分成比例。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一部制作成本1億的電影,要3個億的票房才能“回本”,這還只是回本,想要盈利,電影的票房成績最起碼需要是成本的3~4倍才開始盈利。
這就是當下內容創作者們的尷尬現狀,要多悲催,有多悲催。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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