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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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小編覺得挺不錯的,現(xiàn)在分享給大家,幫大家做個參考.
老一輩的遺傳學家高翼之老師的很久以前《"基因"一詞的由來》這篇文章回答了你這個問題。眾所周知,"基因"(gene)一詞是1909年由約翰森(W.L.Johannsen)創(chuàng)造的。然而,探究這位丹麥遺傳學家創(chuàng)立這一術語的由來,卻對人很有啟發(fā)。中外遺傳學教科書在導入基因一詞時往往說,遺傳學之父、奧地利人孟德爾(G.Mendel)在解釋其豌豆雜交的實驗結果時認為,生物的生殖細胞中含有控制性狀發(fā)育的遺傳因子,現(xiàn)在稱為基因,云云。其實,這是過于簡單的說法。 孟德爾在他那洋洋萬言的劃時代論文《植物雜交的試驗》中只在一句話里用了"因子"(factor)一詞,可是,這唯一的一處卻至關重要。那是在論文第9章"雜種的生殖細胞"內,他指出他那些進一步試驗的結果能對雜種的卵和花粉細胞的成分提供一些結論。接著寫道:"豌豆給我們的一個重要線索是在雜種后代中出現(xiàn)有穩(wěn)定的類型。……。單憑經(jīng)驗來說,我們發(fā)現(xiàn)在每一種情況下都證實,穩(wěn)定的后代只有在卵細胞和授精花粉屬于同樣性質因而兩者都具有創(chuàng)造十分相似個體的要素時才能形成,就像在純種正常受精的情形那樣。所以我們必須認定,在雜種植株中產(chǎn)生穩(wěn)定類型時,必然有完全相像的因子exactly similar factors)在起作用。"這一段話,連同緊接的下一段"……只要我們同時假定雜種所形成的不同種類的卵和花粉細胞其平均數(shù)目相?quot;,就可以解釋各代雜種發(fā)育等敘述,就字數(shù)而言,在論文中占的比重極小極小,可是,從1900年孟德爾論文被重新發(fā)現(xiàn)起就竭力宣傳并努力證明孟德爾學說普遍適用于所有動物、植物的英國生物學家貝特森(W.Bateson)所作的注釋卻說這兩段"包含了孟德爾遺傳原理的精華"〔1〕?! ∝愄厣倪@一注釋是很精辟的,因為在孟德爾的論文中,"顆粒式遺傳學說"(particulate inheritance theory)的觀點已躍然紙上,盡管他沒有提出這一學說的名稱,并且只用了一個普通名詞"因子"來稱呼這種"顆粒"?! ∶系聽栠z傳學說是顆粒式遺傳學說,與之對立的是"混血式遺傳學說"(blending inheritance theory)。當人類完全不知道生殖作用是精子和卵兩個細胞結合而成受精卵的過程時,對遺傳現(xiàn)象只能有一些錯誤的假說,其中最重要和影響最大的是混血式遺傳學說,認為子代個體是雙親血液混合的產(chǎn)物。我國有所謂"父精母血"的說法,而"精"乃是血液之精華。無獨有偶,公元三百多年前古希臘大哲學家和大科學家亞里士多德(Aristotle)也提出,精液是高度純化的有生命的血液。這樣傳遞的遺傳性狀在以后各代是不會分離的。一個黑色動物與一個白色動物的后代一律是灰色,以后各代亦然。這種觀點延續(xù)了兩千多年,甚至,用"血"表示遺傳概念的習慣可以說一直流行至今,尤其是在日常生活語言方面?! ?677年,列文虎克(A.van Leeuwenhock)看到了人類和其他一些哺乳類的精子。早在1761~1767年,科爾魯特(J. G. Kolreuter)在進行煙草屬各物種間的雜交試驗時證明,花粉為生殖所必需。1827,年貝爾(K.E.von Baer)首次描述了人類的卵。1838~1839年,施萊登(M.J.Schleiden)和許旺(G. T. Schwann)建立了細胞學說。在知道了對許多生物來說精子和卵是親代與子代間唯一的物質聯(lián)系之后,人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是親代究競把什么通過精子和卵傳給了子代?! ?7世紀的荷蘭生物學家斯瓦姆默丹(J.Swammerdam)作理論推定說性細胞含有成體的縮影。現(xiàn)在我們還能在許多中外遺傳學教科書里看到1695年哈茨奧克(N.Hartsoecker)畫的"精子細胞中的小人"。這種"先成論"(theory ofpreformation)一直盛行到18世紀。人們從光學理論上很容易證明他們所聲稱觀察到的結構其精細程度大大超過了顯微鏡的分辨力。18世紀德國胚胎學家沃爾弗(K.F.Wolff)證明雞的卵內根本沒有先成的雞的縮影?! 》▏哪陥D斯(P.Maupertuis)于1744年提出、為偉大的達爾文(C.Darwin)于1868年所接受并正式命名的"泛生論"(theory of pangenesis)則認為,身體各部分不斷產(chǎn)生著"微"(gemmules),這些微芽被包含在全身血液中,但最終集中到生殖細胞;受精卵發(fā)育時,這些微芽分別發(fā)育為身體的各個部分。因而,一個個體相等于其雙親的"混血體"。達爾文對生命科學作出了極其偉大的貢獻,但遺憾的是他的泛生論從總體來說是錯誤的。他發(fā)展泛生論的目的是為了解釋1809年拉馬克(J.B.Lamarck)提出的"用進廢退"、"獲得性狀遺傳"等。 我們在這里需要大書一筆的是德國生物學家魏斯曼(A.Weismann)的貢獻。魏斯曼針對拉馬克?quot;用進廢退"和"獲得性狀遺傳"尖銳地提出問題:"獲得性狀遺傳"有沒有實驗證明?回答是斬釘截鐵的"否"!"獲得性狀遺傳"是否為生物進化所必需?回答仍然是斬釘截鐵的"否"!他以極其清楚的邏輯,分析了當時那些支持"獲得性狀遺傳"的觀察和試驗,指出它們都不能證明"獲得性狀遺傳"。1883~1892年,魏斯曼逐漸發(fā)展了他的"種質論"(germplasm theory),認為生物在概念上可以分為"種質"和"體質"兩部分。體質由種質發(fā)育而來,但在世代之間不連續(xù);種質在世代之間是連續(xù)的。所以"種質論"又稱"種質連續(xù)學說"(theory of continuity of germplasm)。它可稱得上是19世紀顆粒式遺傳學說中最為系統(tǒng)和完整的學說。美國細胞學家威爾遜(E.B.Wilson)曾說:現(xiàn)代遺傳學植根于魏斯曼的基礎之上。魏斯曼在贊同和支持達爾文選擇學說的同時,也有力地指出泛生論中不可克服的理論困難?! ”M管如此,與先成論比較,泛生論還是有點兒"合理的內核"。那就是:親代傳給子代的并非性狀本身,而是某種微芽,是性狀發(fā)育的某種代表。這個思想是合理的。事實上,這個思想至今仍是現(xiàn)代遺傳學基本概念的中心思想,不過現(xiàn)在流行把這種代表稱為"遺傳信息"而已。另外,在莫珀圖斯的主張中,顆粒式遺傳的觀點已初見端倪,達爾文未加以發(fā)展,但還是可以歸屬于有關顆粒式遺傳的早期不正確理解之列。1889年荷蘭生物學家德·弗里斯(H.de Vries)按照達爾文命名泛生論時所用的詞,把他提出的決定"單位性狀"的遺傳稱為"泛生子"(pangene)。德·弗里斯就是后來在1900年孟德爾論文重新發(fā)現(xiàn)的三位功臣之一?! ∶系聽栒撐乃枋龅碾s種后代中分離出隱性性狀,用混血式遺傳是完全無法解釋的,因而得出顆粒式遺傳第一個基本概念:代表一對相對性狀的遺傳因子在同一個體內各別存在,不相沾染,不相混合。 孟德爾多對相對性狀的雜交試驗在雜種后代中出現(xiàn)重組類型,也是用混血式遺傳無法解釋的,因而得出顆粒式遺傳的第二個基本概念;代表不同對相對性狀的遺傳因子在傳遞時有相對獨立性,可以完全拆開。 德·弗里斯在1889年曾根據(jù)他的實驗結果提出"單位性狀"的概念,認為生物的性狀由許多單位性狀組成,這些單位性狀在變異上是相對獨立的。這為人們接受孟德爾學說創(chuàng)造了一部分條件,也是顆粒式遺傳的第三個基本概念。 所以,當1900年孟德爾論文被重新發(fā)現(xiàn)時,顆粒式遺傳的三個基本概念就都已建立起來了,即這種"顆粒"是功能的單位,是重組的單位,是變異的單位。 1909年,約翰森覺得應該創(chuàng)造一個專門名詞來稱呼這個"顆粒";這個詞應該字母不多、音節(jié)很少,以有利于作為詞干構成許多別的新詞。他選定的是把德·弗里斯從達爾文pangenesis衍生出的pangene縮短而成gene〔2〕。前面已經(jīng)提到,達爾文的泛生論從總體來說是錯誤的,僅有的那一點兒"合理的內核"在德·弗里斯的pangene一詞中還隱隱約約地保留著。約翰森這一創(chuàng)造真算得上是"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和"推陳出新"的典范了?! 〖s翰森的杰作引發(fā)出另一杰作,那就是談家禎在留學美國期間應邀為國內科學雜志撰文介紹現(xiàn)代遺傳學時把gene的漢譯名定為"基因"。有趣的是,當時因校對人員工作疏漏,誤刊"因基"?! ≡缙诘?quot;基因"一詞只是一種邏輯推理的產(chǎn)物,沒有物質內容。隨著遺傳學的發(fā)展,人們對基因概念的認識也不斷深化?!∽髡吆喗椋焊咭碇?1931),男,上海市人,教授,專業(yè)方向:普通遺傳學,人類遺傳學,參 考 文 獻:〔1〕 Mendel G.Experiments in Plant Hybridization.1865.Translatedfrom German into English by Bateson W.In Peters J ed.Classic Papers inGenetics〔C〕.Englewood Cliffs,NJ USA.Prentice_Hall Inc.,1959,1~20.〔2〕 White M and Gribbin J.Darwin:a life in science〔M〕.NewYork,USA.Penguin Group,1995,243~298.
1909年,丹麥生物學家W.Johannsen根據(jù)希臘文“給予生命”之義,創(chuàng)造了基因(gene)一詞,并用這個術語代替孟德爾的“遺傳因子”。不過他所說的基因并不代表物質實體,而是一種與細胞的任何可見形態(tài)結構毫無關系的抽象單位。因此,那時所指的基因只是遺傳性狀的符號,還沒有具體涉及基因的物質概念。 翻譯成中文基因就是音譯。只是根據(jù)口音相似翻譯的。至于是那個人音譯的,恐怕當時就沒有這么個做法來記住他,沒必要,因為真正的基因一詞又不是這個音譯的人說出的,而遺傳因子就不是音譯,就是直接根據(jù)意思翻譯的。
1909年,丹麥生物學家W.Johannsen根據(jù)希臘文“給予生命”之義,創(chuàng)造了基因(gene)一詞,并用這個術語代替孟德爾的“遺傳因子”。不過他所說的基因并不代表物質實體,而是一種與細胞的任何可見形態(tài)結構毫無關系的抽象單位。因此,那時所指的基因只是遺傳性狀的符號,還沒有具體涉及基因的物質概念。 翻譯成中文基因就是音譯。只是根據(jù)口音相似翻譯的。至于是那個人音譯的,恐怕當時就沒有這么個做法來記住他,沒必要,因為真正的基因一詞又不是這個音譯的人說出的,而遺傳因子就不是音譯,就是直接根據(jù)意思翻譯的。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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